一體化醫保包括基本險和補充險
城鄉一體化醫保制度原則上由基本險和補充險構成。《意見》顯示,基本險是主體制度,確保參保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補充險是輔助制度,可在基本險的基礎上為參保人提供補充待遇,確保原職工醫保待遇不降低。
《意見》顯示,基本險、補充險的具體繳費比例由各市根據實際確定,逐步統一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險繳費標準。原則上用人單位或財政與個人的分擔比例約為75%∶25%。為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可將用人單位繳費比例下調到5.5%左右。有條件的市可探索與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掛鉤的籌資機制。
其中,職工參加基本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以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以職工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異地務工人員學齡前子女,由本人繳費。
在基層醫療機構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意見》稱,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難居民參加基本險,由財政全額補助;在本省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參加基本險,享受同等財政補助政策。
《意見》顯示,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到“十三五”期末,職工和城鄉居民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統一為不低于8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8倍。
此外,《意見》要求完善醫保差別支付政策。在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不同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原則上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差距在10個百分點左右,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付比例不低于90%。
延伸
廣東2016年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標準:上限16575元 下限2906元
記者10月10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根據省統計部門有關職工和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2016社會保險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標準已確定,上限為16575元,下限為2906元。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2016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通知》稱,本次公布的上限和下限標準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已按原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準預收的,要從2016年7月起將應收數與預收數進行對比結算,按規定繳納差額部分,繳納費款的繳款期限統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
《通知》同時發布廣東省201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25元。
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明年起“二合一”
國家人社部9日發布《關于深入學習貫徹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的通知》,明確提出年底所有省(區、市)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兩保合一”整合方案,在2017年開始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據悉,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云南、陜西、青海、寧夏、新疆等在內的20省份出臺了方案或已全面實現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和新疆等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內蒙古、廣西、云南等省份明確將從2017年起執行,北京則明確2018年1月實現“二合一”。
“兩保合一”后,各地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數目、醫保藥品的目錄范圍都出現明顯擴大。
另一方面,醫保報銷比例也會出現增長。受益于“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則,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村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將會顯著提高。